如果家長介意孩子進行調適...

10/01/2020

如果孩子確診有特殊學習需要,學校一般會在日常教學、進展性評估(例如功課)及總結性評估(例如考試)進行調適。

調適的安排按專家報告(心理學家/醫生等)進行。專家會根據孩子的困難、需要建議調適。就像近視需要戴眼鏡一樣,戴了眼鏡再作比較才是公平舉措。

而我們相信證實了有調適需要的考生,在得到調適後會更好地發揮他本身的能力。調適可能包括進入特別室/安靜的環境測考、延長作答時間、提醒測試時專注、使用其他軟件(讀卷/語音輸入)等等。調適種類多樣化,都是按學生的SEN類別及需要而建議的。

但是,在我日常工作中,有時會遇到家長/學生表示不希望接受調適。老師問:那怎麼辦?

先要理解,是否接受調適屬於家長/學生的權利。他有權使用調適,因為在文明社會中調適是受法律所保障的權利(可參考《殘疾歧視條例-教育實務守則》)。既然說是權利,也就表示他也有放棄權利的選擇。

但我更加關注的是「點解放棄」調適。是基於能力的進步而某項調適已經不再適用?還是其他擔心(例如擔心被標籤) ?

如果是後者,我作為教育工作者,覺得自己其中一個角色是「特殊教育需要」的Advocate(倡導者)。讓同學及社會認識每個人的能力不同是我們的責任。

第一,對於個別學生,讓他及早認清自己的需要及權利是個人發展的重要一步。

第二,讓他身邊的人、社會明白並照顧有特殊需要的學生,是社會文明發展的一步。

就像我需要戴眼鏡,我不會為自己戴眼鏡而感到自豪、同樣也不需為戴眼鏡感到自卑。我就是有我的需要,而我正視自己的需要,使用調適讓自己發揮應有表現。

所以作為老師,我們可以更好地發揮倡導者的角色。同時努力建立包容、共融的文化讓社會變得更美好。

#一切很美只因社會在進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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